进口原油使用权再添新主体 山东地炼原油对外依存度已超70%

发布时间:2017-05-31

[导语]5月23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了关于金澳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司及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使用进口原油有关问题的复函,这是自5月5日国家发改委停止接收有关原油加工企业使用进口原油的申报材料后,首批获得通过的两大炼厂,进口原油使用权再添两大权利主体。

  自201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使用进口原油以来,截至目前,已有24家企业获得了进口原油使用资格,总获批量8583万吨/年;另有6家企业正在公示,预计获批量将达1084万吨/年;同时,获批企业中,已有19家企业获得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具体情况如下表统计。

原油进口使用权获取情况进度表

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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